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裁判规则   

实际出资,但未享股东权利,应认定未取得股东资格——出资人虽已实际出资但未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应认定未取得股东资格,投资目的未实现,其有权要求返还投资款

更新时间:2023-07-04   浏览次数:5430 次 标签: 出资责任 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 股东权利 投资款返还

文章摘要:

【实务要点】出资人虽已实际出资但未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应认定其未取得股东资格,投资目的未实现,其有权要求返还投资款。
【案例索引】广东梅州中院(2016)粤14民终83号

文章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