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法院复函:关于以违反公共政策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及港澳台仲裁裁决的司法实践分析 更新时间:2017-07-21 浏览次数:134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关于以违反公共政策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及港澳台仲裁裁决的司法实践分析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相关规定及公共政策的定义 2二、我国法院适用公共政策例外的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实践分析 上一篇: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闽民终字第360号 下一篇: 《八民会纪要》:房地产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