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芳萍申请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
更新时间:2017-11-30 浏览次数:307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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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执行证书可计算执行金额的,应视为具有给付内容——公证执行证书标明借款本金数额及应执行金额计算方式,据此可计算出应执行具体金额的,应视为具有给付内容。
【裁判书字号】
一审裁定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1)海执异字第39号
复议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执复字第562号
【裁判书字号】
一审裁定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1)海执异字第39号
复议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执复字第562号
文章摘要2: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