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811民初2500号;(2017)苏08民终546号
更新时间:2023-06-02 浏览次数:308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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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环保案件专家辅助人意见的审查标准
【裁判要旨】环保案件专家辅助人意见并无独立证据效力,其以弥补当事人庭审能力不足与强化司法者证据认知为初衷。认定专家辅助人意见效力,应注重专家辅助人的专家适格性、载体规范性、证言有助性与可靠性等方面的审查。
【案号】 一审:(2016)苏0811民初2500号;二审:(2017)苏08民终546号
【裁判要旨】环保案件专家辅助人意见并无独立证据效力,其以弥补当事人庭审能力不足与强化司法者证据认知为初衷。认定专家辅助人意见效力,应注重专家辅助人的专家适格性、载体规范性、证言有助性与可靠性等方面的审查。
【案号】 一审:(2016)苏0811民初2500号;二审:(2017)苏08民终546号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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