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北京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与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上诉案 更新时间:2023-07-01 浏览次数:3190 次 标签: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 文章摘要: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不负有出资建设义务的一方,实际完成案涉项目建设的,不应认定为违约 文章摘要2: 无 目录 1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的案件事实 2二、当事人一审起诉与答辩 3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与判决 4四、当事人上诉与答辩 5五、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定与判决 上一篇: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民一终字第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