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闽09民终328号 更新时间:2019-02-19 浏览次数:2362 次 标签: 缺相 缺相保护器 文章摘要: 【案号】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闽09民终328号 【本案争议焦点】1、对虾的损失是否属于上诉人供电公司的赔偿范围;2、被上诉人陈国华自身有无过错。 文章摘要2: 无 上一篇: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零民初字第1348号 下一篇: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鼎民初字第7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