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最高法执复27号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最高法执复27号
【裁判摘要】本院认为,付健与博汇公司在异议审查听证会上明确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因此,如果股权评估不再存在障碍,海南高院则应对案涉股权继续委托评估、确定价值,该院(2015)琼执异字第21号执行裁定认为不能认定查封、冻结的财产明显超出执行标的额,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海南高院(2015)琼执异字第21号执行裁定关于不能认定本案查封、冻结的财产明显超出执行标的额的意见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发回重新审查。
【裁判摘要】本院认为,付健与博汇公司在异议审查听证会上明确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因此,如果股权评估不再存在障碍,海南高院则应对案涉股权继续委托评估、确定价值,该院(2015)琼执异字第21号执行裁定认为不能认定查封、冻结的财产明显超出执行标的额,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海南高院(2015)琼执异字第21号执行裁定关于不能认定本案查封、冻结的财产明显超出执行标的额的意见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发回重新审查。
文章摘要2: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