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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辽02民终1302号

更新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6857 次 标签: 工程款结算 财政审核 财审 工程审计

文章摘要:

【案号】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辽02民终1302号
【裁判要旨】政府财政部门出具的工程相关经费审定表是政府相关部门对政府工程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双方当事人之间合同效力及履行。

文章摘要2:

——政府财政审核部门出具的工程相关经费的审定表,不影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效力以及履行
【裁判规则】发包方与施工方未就工程价款进行结算,亦未约定付款时间,施工方主张工程价款不应认定超过诉讼时效。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2017年第9辑(总第115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