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服工伤认定案 更新时间:2019-02-15 浏览次数:2394 次 标签: 双重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 【北京法院参阅案例第12号】 文章摘要: 【参阅要点】劳动者与多家公司同时存在劳动关系,在其中一家公司工作期间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双重劳动关系”对是否应认定为工伤不产生影响。 文章摘要2: 目录 1参阅要点 2相关法条 3当事人 4基本案情 5审理结果 6裁判理由 7解说 上一篇: (2009)垦行初字第10号;(2010)东行终字第59号 下一篇: 临时雇佣的民工在施工中造成身体损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北京某山庄诉怀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法律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