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2006)修民初字第385号 更新时间:2023-07-14 浏览次数:241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违法的村规民约没有法律效力 【案号】(2006)修民初字第385号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审判 3分析 上一篇: 陈某与王某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上诉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款是否归受让方所有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最高法民申7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