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刑事经典案例   

组织卖淫罪中“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是否应累计计算

更新时间:2019-06-03   浏览次数:1386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要旨】“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是指在指控的犯罪期间内,管理、控制卖淫人员不仅达到三人以上,而且三人以上的卖淫人员在被管理、控制的某个时间段必须存在交叉、重叠,即同时达到三人以上。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