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最高法执复32号
更新时间:2019-06-10 浏览次数:348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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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最高法执复32号
【裁判要旨】案外人主张对保证金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异议,实际上属于主张对执行标的排除执行的实体权利,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7条所规定的案外人异议审查程序处理。
【裁判要旨】案外人主张对保证金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异议,实际上属于主张对执行标的排除执行的实体权利,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7条所规定的案外人异议审查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