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最高法执复1号
更新时间:2019-07-13 浏览次数:345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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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最高法执复1号
【裁判要旨】交付特定物的执行,因特定物毁损或灭失,双方当事人又不能协商一致折价赔偿的,法院应终结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可另行起诉。
【裁判要旨】交付特定物的执行,因特定物毁损或灭失,双方当事人又不能协商一致折价赔偿的,法院应终结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可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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