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最高法执监第203号
更新时间:2019-07-14 浏览次数:320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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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最高法执监第203号
【裁判要旨】在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而中止执行后,执行法院向协助执行单位送达通知书继续冻结被执行人在该单位的资产,没有法律依据。
【裁判要旨】在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而中止执行后,执行法院向协助执行单位送达通知书继续冻结被执行人在该单位的资产,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