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法律专题文章   

相对人未进行催告,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是否有期限限制问题

更新时间:2019-09-14   浏览次数:247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1年内行使。逾期未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