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湘民再1号
更新时间:2019-09-15 浏览次数:34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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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湘民再1号
【裁判要旨】“股东离职即退股”的回购条款,若不违反公司资本维持的原则,不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经全体股东决议通过则合法有效,但公司需按照合理价格向被回购股东支付转让款。
【裁判要旨】“股东离职即退股”的回购条款,若不违反公司资本维持的原则,不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经全体股东决议通过则合法有效,但公司需按照合理价格向被回购股东支付转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