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红其与李国柱等股东大会决议撤销纠纷上诉案
更新时间:2019-10-02 浏览次数:160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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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案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苏商外终字第0025号
【裁判摘要】依照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撤销的期间为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马某某的请求超出了该期间,一审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具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裁判摘要】依照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撤销的期间为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马某某的请求超出了该期间,一审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具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