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启华等与张影等董事会决议撤销纠纷上诉案
更新时间:2019-10-02 浏览次数:181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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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二中民终字第00721号
【裁判摘要】鉴于奥凯公司章程未对董事会会议召开场地做出明确规定,故奥凯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在上海召开未违反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据此本院认为,奥凯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董事会决议内容亦未违反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裁判摘要】鉴于奥凯公司章程未对董事会会议召开场地做出明确规定,故奥凯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在上海召开未违反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据此本院认为,奥凯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董事会决议内容亦未违反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