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扬商终字第0009号

更新时间:2023-12-17   浏览次数:216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扬商终字第0009号【(2013)参阅案例34号】
【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依据公司章程监事虽然任期届满,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之前,如发现公司经营异常,为保护公司正常运转和股东合法权益,其仍然有权行使对公司的监事检查权。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