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秋屏与丹阳荣育机械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上诉案
更新时间:2019-10-07 浏览次数:241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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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苏民三终字第0078号
【裁判摘要】荣育公司成立后,梁某某和白某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管理公司期间及梁某某实际控制公司期间,均存在冒领员工工资、收回货款不入帐及虚列应收款的现象。判决梁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荣育公司95.28万元及利息。
【裁判摘要】荣育公司成立后,梁某某和白某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管理公司期间及梁某某实际控制公司期间,均存在冒领员工工资、收回货款不入帐及虚列应收款的现象。判决梁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荣育公司95.28万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