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民二终字第74号
更新时间:2019-10-16 浏览次数:532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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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民二终字第74号
【问题】律师费是否属于担保物权担保的范围?
【裁判要旨】律师费为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如无相反约定,合理的律师费属于担保物权所担保的范围。
【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有关“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的规定,云南铜业公司诉请江磁电工公司承担本案律师代理费63万元有法律依据。
【问题】律师费是否属于担保物权担保的范围?
【裁判要旨】律师费为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如无相反约定,合理的律师费属于担保物权所担保的范围。
【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有关“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的规定,云南铜业公司诉请江磁电工公司承担本案律师代理费63万元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