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吴××梅诉童××、镇江新区大港××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等排除妨害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9-10-23 浏览次数:2019 次 标签: 住改商 【案号: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11民终313号民事判决书】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即使经工商、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取得相关的营业证照,但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文章摘要2: 目录 1裁判摘要 2相关法条 3裁判文书 上一篇: (2017)浙8601民初4034号;(2018)浙01民终7312号 下一篇: 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