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最高法民申881号
更新时间:2019-10-24 浏览次数:256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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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最高法民申881号
【裁判要旨】二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债权实现,因涉及对同一标的物折价或者拍卖价款的优先受偿顺序而产生冲突,二债权人应认定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裁判要旨】二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债权实现,因涉及对同一标的物折价或者拍卖价款的优先受偿顺序而产生冲突,二债权人应认定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