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民申字第1652号
更新时间:2019-12-21 浏览次数:234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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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民申字第1652号
【裁判摘要】由于鑫泰建设集团公司营口分公司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案涉《建筑施工补充协议》应认定为无效,二审法院认定该协议有效属适用法律不当。
【裁判摘要】由于鑫泰建设集团公司营口分公司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案涉《建筑施工补充协议》应认定为无效,二审法院认定该协议有效属适用法律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