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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再203号

更新时间:2020-01-27   浏览次数:3487 次 标签: 建设工程 工程价款 借款 项目部印章 项目部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再203号
【裁判要旨】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严格按照《项目部印签使用责任书》限制项目章的使用,结合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书上载明项目负责人代表该公司处理现场工程施工一切事务的事实,发包人有理由项下该项目负责人有权代表承包人为施工需要对外借款以及委托还款。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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