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民一终字第153号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民一终字第153号
【裁判要旨】双方约定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不再与工程进度相对应,而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和约定的利率返还相应的本金和利息,该约定的性质为借款合同。
【裁判要旨】双方约定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不再与工程进度相对应,而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和约定的利率返还相应的本金和利息,该约定的性质为借款合同。
文章摘要2: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民申字第17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