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民抗字第26号 更新时间:2020-02-14 浏览次数:2803 次 标签: 房屋买卖 合同履行 合同成立 诚实信用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民抗字第26号 【裁判规则】出卖人将房屋出售后,又发包给案外人承包经营并进行出售的,其请求确认与买受人之间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下一篇: 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沙坝村纪念街村民组诉遵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