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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再417号

更新时间:2020-02-15   浏览次数:6749 次 标签: 房屋买卖 逾期办证 违约金 赔偿损失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再417号
【裁判要旨】逾期办证的责任承担——金兔公司并没有完成其应当事先完成的事项,即没有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这一事实金兔公司在再审庭审中予以认可,并确认案涉房屋的初始登记尚未完成。综上,肖某未能按约定取得产权证的主要原因在于金兔公司,金兔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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