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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5)朝民初字第12958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3民终7576号

更新时间:2023-06-24   浏览次数:4530 次 标签: 民事 意思表示 通谋虚假 判断 效力认定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

文章摘要:

——通谋虚假表示的判断及效力认定规则
【裁判要旨】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构成通谋虚假表示行为的,伪装行为无效,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应根据隐藏行为进行判断,进而依照法律规范确定其效力。
【案件索引】一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5)朝民初字第12958号(2016年4月11日);二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3民终7576号(2016年7月25日)

文章摘要2:

【解读】当事人对房屋买卖的效力及履行存在争议,经审查其名为房屋买卖实为赠与等其他法律行为的,应根据隐藏法律行为的性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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