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再198号 更新时间:2021-10-20 浏览次数:3302 次 标签: 出资比例 持股比例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再198号 【裁判要旨】股东内部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的约定有效——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民申字第1703号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