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法|非违约方接受违约方履行的行为能否视为其放弃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
更新时间:2020-03-02 浏览次数:154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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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非违约方接受违约方履行的行为不能视为非违约方放弃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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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非违约方接受违约方履行的行为不能视为非违约方放弃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
参考案例:
【案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3)朝民初字第26636号
【裁判要旨】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房款支付时间,但买受人逾期支付房款的,已经构成违约;此时出卖人接受房款的行为不能视为其放弃向买受人主张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