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刘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更新时间:2021-09-17 浏览次数:499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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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第1136号】张某某、刘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串通竞买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从刑法规定来看,尚没有对挂牌竞买人相互串通,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也无相关司法解释。因此,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通过贿赂指使参与竞买的其他人放弃竞买、串通报价,最终使请托人竞买成功的,不属于串通投标罪的行为,只能按照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裁判要旨】从刑法规定来看,尚没有对挂牌竞买人相互串通,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也无相关司法解释。因此,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通过贿赂指使参与竞买的其他人放弃竞买、串通报价,最终使请托人竞买成功的,不属于串通投标罪的行为,只能按照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文章摘要2:
【来源:《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06集)】
【解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竞买人采取行贿方式串通竞买,以低价获得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该行为不符合串通投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不构成串通投标罪。
【解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竞买人采取行贿方式串通竞买,以低价获得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该行为不符合串通投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不构成串通投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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