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云高民二终字第15号
更新时间:2020-03-25 浏览次数:172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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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云高民二终字第15号
【解读】采矿权合作不涉及变更采矿权主体且采矿权人未完全放弃矿区管理的,不构成采矿权转让,合作开采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解读】采矿权合作不涉及变更采矿权主体且采矿权人未完全放弃矿区管理的,不构成采矿权转让,合作开采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