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据52|如何认定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
更新时间:2020-05-04 浏览次数:113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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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认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存在客观障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情形。
前款情形,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原因等因素综合判断。必要时,可以听取对方当事人的意见。
【新增加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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