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终234号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终234号
【裁判要旨】债务人作为专业企业未经评估即对其所有的玉石进行折价,不属于缺乏经验情形,不应以此为由认定显失公平。
【摘要】昆玉公司作为开采、加工、销售玉石的专业企业,未经评估机构评估,即对其所有的玉石进行折价,不属于缺乏经验的情形,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规定。昆玉公司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借贷并展期,与紧急情况下的生活消费型借贷不同,不存在危难急迫的客观事实。综上,福果公司关于本案《玉石冲抵借款费用协议书》不存在乘人之危、违背昆玉公司真实意思表示以及玉石抵债价格不存在显失公平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裁判要旨】债务人作为专业企业未经评估即对其所有的玉石进行折价,不属于缺乏经验情形,不应以此为由认定显失公平。
【摘要】昆玉公司作为开采、加工、销售玉石的专业企业,未经评估机构评估,即对其所有的玉石进行折价,不属于缺乏经验的情形,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规定。昆玉公司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借贷并展期,与紧急情况下的生活消费型借贷不同,不存在危难急迫的客观事实。综上,福果公司关于本案《玉石冲抵借款费用协议书》不存在乘人之危、违背昆玉公司真实意思表示以及玉石抵债价格不存在显失公平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文章摘要2: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1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