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宁商终字第29号
文章摘要:
【案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宁商终字第29号
【裁判摘要】本院认为,对目标公司业绩的预测是投资者估值、投资的主要依据,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目标公司的预期业绩与实际业绩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估值的准确性。是故,投资者和融资者往往约定以目标公司在一定时间内实现的业绩目标作为调整估值的依据,高估企业价值时,融资者补偿投资者,低估企业价值时,投资者补偿融资者,是为对赌协议。
【裁判摘要】本院认为,对目标公司业绩的预测是投资者估值、投资的主要依据,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目标公司的预期业绩与实际业绩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估值的准确性。是故,投资者和融资者往往约定以目标公司在一定时间内实现的业绩目标作为调整估值的依据,高估企业价值时,融资者补偿投资者,低估企业价值时,投资者补偿融资者,是为对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