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笔记】民事起诉状和授权委托书除了加盖公章外,是否还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章? 更新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3454 次 标签: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文章摘要: 【要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之规定,民事起诉状和授权委托书除了加盖公章外,还是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签章,以免诉讼和授权不能代表公司的意思,甚至涉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89条第1项规定“冒充他人提起诉讼或者参加诉讼的”的风险。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