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民二终字第193号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民二终字第193号
【裁判要旨】兼并过程经过了审计和验资且被双方认可,也得到兼并双方所在地的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并经批准,兼并行为合法有效。
【裁判要旨】兼并过程经过了审计和验资且被双方认可,也得到兼并双方所在地的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并经批准,兼并行为合法有效。
文章摘要2: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司法解释条文精释及案例解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版,第301-3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