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终136号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终136号
【裁判要旨】章程规定文件加盖公司印章并经由董事会不时任命的一人或数人签字即视为适当签署的,公司董事会并非代表公司对外签约的唯一主体。
【裁判要旨】章程规定文件加盖公司印章并经由董事会不时任命的一人或数人签字即视为适当签署的,公司董事会并非代表公司对外签约的唯一主体。
文章摘要2: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16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