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以外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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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以外的赔偿责任是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外的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交强险以外赔偿责任承担 回目录
1.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提示】机动车之间归责原则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①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②有过错就有责任、无过错就没有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示】
①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仍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10%)。
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A.即由机动车负事故责任。
B.只有存在法定免责情形时,机动车可以减轻或责免除责任。
③但是,即使机动车存在法定免责情形:
A.交强险不免责;
B.仍需在交强险限额条件下先行赔付。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发生交通事故是“(交强险)先赔付、后定责”。
①交强险先行赔偿: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3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入、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
②交强险赔付后,再按照事故责任赔偿: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3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对于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A.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B.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C.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D.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E.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典案例 回目录
——由意外引起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主的责任承担
【裁判要旨】交通事故中,在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行人人身伤亡,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均无过错时,应该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由机动车主承担全部责任。而机动车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的前提,不仅需要具备机动车不存在过错的条件,还需要具备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条件。在此类案件中,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其投保人也应该在有责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王大方等四人诉北京瑞宏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北京市运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共同侵权、意外事件、公平责任)
【摘要】本案根据交通队的责任认定,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于偶发因素竞合所致,几方当事人均对事故的发生没有故意或过失,不存在过错,因此,虽然是三方行为直接结合发生了王国新死亡的事件,但这只能是意外事件,并非共同侵权的后果。在各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法院依据公平原则,综合考查被害人的受损害程度、各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以及符合社会公平观念的各种因素,确定分担一定的责任是妥当的。
——“机非”交通事故中无责机动车不应承担交强险外赔偿责任
【裁判要旨】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事故损害金额低于158633.33元时,{1}苛以无责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事故损失赔偿额10%的赔偿责任,较之机动车方承担次要责任时实际承担的赔偿责任重,这不利于交通安全,易引发道德风险。考虑法律公平及司法实践现状,此类交通事故中,未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无责机动车方在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外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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