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刑民交叉案件中民事案件不应径行判令被挪用资金的最终受让人承担返还责任 更新时间:2020-12-31 浏览次数:2481 次 标签: 不当得利 文章摘要: 【要旨】本案事实不清,应发回重审。原审仅以9012.6万元是刑事案件的赃款便直接认定乙公司取得该笔款项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侵权,这一认定依据不足,且对乙公司支付的6500万元性质未查清,应将本案发回重审,对基本事实进一步查明。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笔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撤诉之后能否再次起诉?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再3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