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闽05民终5048号
更新时间:2021-05-12 浏览次数:2356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闽05民终5048号
【裁判摘要】一审法院认为,双方之间签订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低压发用电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成立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义务。由于刘某某在履约过程中存在增容情形,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泉州供电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及国家电力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违约处理,并无不当;刘某某诉求撤销泉州供电公司对其作出的违约用电处理并赔偿经济损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裁判摘要】一审法院认为,双方之间签订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低压发用电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成立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义务。由于刘某某在履约过程中存在增容情形,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泉州供电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及国家电力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违约处理,并无不当;刘某某诉求撤销泉州供电公司对其作出的违约用电处理并赔偿经济损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