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无缝钢管有限公司诉苏州市××钢管有限公司、孙××等保证合同追偿权纠纷案
更新时间:2023-02-01 浏览次数:284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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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保证人在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各连带保证人对保证份额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已履行代偿义务的保证人还可以要求反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履行代偿义务后,同时向债务人、其他共同连带保证人及反担保人主张权利的,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文章摘要2:
【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2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