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通存通兑法律关系
更新时间:2021-01-13 浏览次数:222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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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通存通兑法律关系:在异地通存通兑的情况下,开户行(发卡行)与付款行基于银行系统内部特约业务联合关系形成的代理代办结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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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通存通兑的情况下,开户行(发卡行)与付款行基于银行系统内部特约业务联合关系形成的代理代办结算关系:
1.付款行向存款人付款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付款义务,第三人不适当履行时,应当由合同向对方即开户行承担违约责任。
2.银行对取款人身份证件未充分履行审核义务造成储户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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