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2020)内0928民初591号

更新时间:2023-03-01   浏览次数:2596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直接以起诉方式解除合同的效力
【裁判要旨】当事人一方在未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直接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能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的起诉状可以视为解除合同的通知,其解除合同的诉讼主张被人民法院确认的,该合同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得以解除。
【案号】一审:(2020)内0928民初591号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