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间】
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本规范第22条第一款、第二款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上一篇: 87.【执行和解后的不予恢复执行】
下一篇: 89.【暂缓执行的一般规定】
88.【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间】
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本规范第22条第一款、第二款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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