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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对妨碍作证行为的罚款、拘留】

更新时间:2021-07-16   浏览次数:806 次 标签: 对妨碍作证行为的罚款、拘留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177.【对妨碍作证行为的罚款、拘留】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证人签署保证书后作虚假证言,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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