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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也  > 所属分类  >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   

260.【决定的适用范围】

更新时间:2021-07-16   浏览次数:558 次 标签: 决定的适用范围

文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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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决定的适用范围】

  决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回避的决定及其复议;

  (二)罚款、拘留及其复议审查;

  (三)本院决定暂缓执行;

  (四)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驳回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纠正申请及其复议审查;

  (六)限制出境及其复议审查、解除限制出境;

  (七)决定移送破产审查;

  (八)因执行管辖争议指定执行管辖;

  (九)其他需要用决定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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