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决定的适用范围】
决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回避的决定及其复议;
(二)罚款、拘留及其复议审查;
(三)本院决定暂缓执行;
(四)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驳回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纠正申请及其复议审查;
(六)限制出境及其复议审查、解除限制出境;
(七)决定移送破产审查;
(八)因执行管辖争议指定执行管辖;
(九)其他需要用决定解决的事项。
上一篇: 259.【裁定的适用范围】
下一篇: 261.【令的适用范围】
260.【决定的适用范围】
决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回避的决定及其复议;
(二)罚款、拘留及其复议审查;
(三)本院决定暂缓执行;
(四)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驳回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纠正申请及其复议审查;
(六)限制出境及其复议审查、解除限制出境;
(七)决定移送破产审查;
(八)因执行管辖争议指定执行管辖;
(九)其他需要用决定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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