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更新时间:2021-07-19 浏览次数:151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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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案号】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浙0604刑初486号
【特点】刑事领域首次使用区块链存证。
【案情简介】司法机关对支付宝公司出具的光盘内储存内容的哈希值与“法证链”区块链上存放的哈希值是否一致进行校验,并依此认定王某是否存在诈骗的犯罪事实。
【评析】区块链基于自身技术特点,一般情况下并不存储电子数据内容本身,所存储的是经过加密算法所得的哈希值,司法机关在个案中认定区块链存证是否被篡改时,一般是对哈希值检验,判断电子数据本身是否被篡改。
【特点】刑事领域首次使用区块链存证。
【案情简介】司法机关对支付宝公司出具的光盘内储存内容的哈希值与“法证链”区块链上存放的哈希值是否一致进行校验,并依此认定王某是否存在诈骗的犯罪事实。
【评析】区块链基于自身技术特点,一般情况下并不存储电子数据内容本身,所存储的是经过加密算法所得的哈希值,司法机关在个案中认定区块链存证是否被篡改时,一般是对哈希值检验,判断电子数据本身是否被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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