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2-24 浏览次数:271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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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闽人社办〔201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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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闽人社办〔2011〕72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现将2010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全省(含厦门) 32647元(月人均2721元)
全省(不含厦门) 30850元(月人均2571元)
福州市:34806元 漳州市:29535元
厦门市:40284元 龙岩市:30836元
宁德市:31292元 三明市:30610元
莆田市:27813元 南平市:28319元
泉州市:28908元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